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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責任制這件事,我想已經不能用舉雙手反對來形容了。對於我來說,我痛恨責任制的程度,就好像納粹痛恨猶太人,或佛地魔痛恨哈利波特那樣的等級。

好吧,要痛恨他之前,我們先來談談責任制這個鬼東西。

責任制的法定地位既模糊又清楚,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中,在50-1條中,定義了一個叫做「責任制專業人員」的名稱,意思是:「係指以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責其成敗之工作者。」

這句話我的解讀是:「這件事情非你做不可,全公司就你會而已,如果你不做公司就完蛋了,就要倒閉了,所以你的責任很重大,你一定要負起責任來做。」

所以以林書豪現在在尼克隊的地位來說,全隊沒有他控球尼克隊就死定了、就輸球了,林書豪的地位這麼重要,這才受到責任制的規範。

曾經受責任制所苦的我們,回頭想想,你做過的哪一件工作,是公司沒有你就會倒閉的?沒有!只有我堅持做到倒閉的公司,從來也沒遇過我不去上班就會倒的公司阿阿阿阿阿!!!!!

話說,我前後待過不少公司,每一個,沒錯,每一個都號稱是責任制。

有些老闆或主管跟我說,責任制的目的是在於要讓員工對自己的工作有責任感,所以事情做完了才能下班。

聽起來很合理,事情沒做完本來就不該走,所以責任制是應該的。相信這句話,就表示你陷入了魔鬼的圈套之中。

首先,事情怎麼會有做完的一天?如果事情做得完,那公司不就要開天窗?當老闆的為了公司持續的營運,一定會不斷不斷不斷的接CASE進來,你做完了一件還有一件,做完一件還有一件,事情要到民國幾年做得完?哪天因為事情做完了可以下班了,那可能你都不用再來公司了,因為公司沒CASE進來要倒閉了!

接著,如果只是事情沒做完就不准下班也就算了,但責任制往往會被作為無限延伸的理由。

比方說,我曾經在周五上班,被丟了七張圖,我的主管要我在一天之內把所有的地圖畫好,因為客戶急著要。我那時候才進公司不到兩周,而且當天才學繪圖軟體,我也不知道主管是整我還是怎樣,我畫了老半天,下班前只畫了一張,而且還是勉強可以的,主管問我,還有六張怎麼辦,我只好回答,假日加班進來畫。

當然,周休過後我就離職了XDDDD。因為我不想這樣被惡整下去。

再打一個比方,我之前的公司也是所謂的責任制,但我都會把自己的工作進度分配好,然後抓時間可以準時下班。持續了三個月,老闆終於忍不住跟我說:

「你每次都這麼準時下班,為甚麼不要下班前問一下其他同事有沒有需要幫忙的,大家都在加班,就你一個人準時走,我說過,我希望我們是一個團隊.....(後面放空了)」,我才發現,所謂的責任制,不是事情做完就能走,而是老闆或主管准你走才能走!

從上面的例子我才驚覺,責任制這個名詞只是為了讓資方剝削勞方而存在的邪惡事實!!

曾經還有主管跟我說,我看你事情早早就做完了,我想是因為我分配給你的事情太少,我要重新考慮對你的工作分配!!

靠杯,在台灣的企業工作了快兩年,我才發現,原來做事情有效率是會見鬼的。套一局電影台詞:「能力越強,責任越大」,用在責任制則變成:「效率越高,事情越多」

我沒有辦法接受責任制的最大原因,是因為我是很重視效率的人。每件被分配的事情或任務我都匯給自己訂定一個工作進度時間,然後我會安排我自己的時間,包括我一定準時上班,開始確認一天要做的事,規畫好完成時間後,盡可能在時間...不,是幾乎一定在時間內完成該完成的進度。除非是我能力所不及,我不會輕易答應或接下做不完的事。當然,這些協議也都是在主管同意的範圍之內。但奇怪的是,如果我真的都在時間內把事情做完,好像很少得到鼓勵,換來的都是主管覺得我應該可以做更多的工作,我並沒有因為效率高而換得相對的報酬,反而變成給人家挖洞跳的點。

比方說,會開始被挑毛病,例如報告錯字太多、內容太簡單、沒有甚麼變化及想法等等。剛開始我都全盤接受,但後來我發現,我的主管不但也有錯字,而且好幾篇報告的結論及建議都抄我的,於是我開始有一種鬼打牆的感覺。

偏偏,我的主管都是不愛下班的人。我也不懂他們到底在忙甚麼,我只知道一樣一本報告他們要寫很久,然後摸摸摸到正規下班時間不走,更妙的是,他們都不準時上班,理由是:

「我每天加班到這麼晚,幹嘛這麼準時來?」

那我每天準時來,幹嘛要陪你加班?我的薪水會因為這樣就比較多嗎?當然沒有。

沒錯,做更多,每天加班,錢也沒比較多!!!

責任制根本就是個騙局!!他在欺騙失業率上升卻還是找不到好工作的台灣勞工的良心!!!!!

我為了準時上下班,在時間內把事情做好,變成是一個不盡力為公司工作的員工,甚至老闆還會威脅我說:「你如果這麼沒有心,外面很多人要做這份工作。」原來同樣一件事情,花比較多時間做完,只是為了讓老闆看到在公司待得比較久,反而是為公司盡心盡力的人。

這真的是一件很弔詭的事。

我的觀察,責任制只是拖垮台灣企業競爭力的病毒而已。如果每個人都接下做不完的工作、如果每個人都要在公司耗到三更半夜,這就表示公司多花了許多營運成本在養這些事情做不完的人。如果一份報告我可以在表訂上班時間一天到兩天內寫完,另一個人在公司加班,卻也一樣花一兩天寫完,這個加班的人不但可以獲得老闆的讚賞,還會因為他的工作時數太長了,所以可以容忍些許的錯誤,但我如果有一點點的錯誤,一定是因為我太急著下班才會亂寫。

一樣的成果,不一樣的工作效率,居然是效率低的獲得老闆的讚賞。

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下,每個人都不想趕快把事情做完,企業的運作效率逐漸下降,然後大家因為都不准時下班,沒有時間吃飯、沒有時間約會,甚至沒有時間運動跟安排休閒活動,你就發現每個家班的人第二天都沒睡飽,然後拖著疲憊的身軀繼續用沒效率的方式工作,我實在沒辦法相信,這樣的公司會有競爭力。

除了工作效率的問題之外,我發現我常常不能準時下班的原因,都是因為在等。

等甚麼?等主管同意,修正我的工作及報告,或等主管分配下一件事情給我。偏偏如果遇到上述這種沒效率的主管,你就會發現他也不覺得要考量你的工作時間來給你修正內容或下一個任務分配,然後你為了要等他,就天殺的浪費人生及青春。

還好,不是只有我這樣想,也有一篇網路文章提到了這件事:延伸閱讀:責任制,阻礙國家社會進步!

我認為用責任制來威脅員工的老闆,不只是邪惡,而且無能。一個企業應該要能夠規劃業務及工作流程進度,並透過主管合理的分配工作給其下屬,只要下屬能在時間之內把任務完成,主管理應就能準時回報,完成專案。而台灣的中小企業往往因為無法準確評估專案成本及利潤,囫圇吞棗的接下公司難以負荷的工作,然後導致工作分配不均或過量,莫名其妙建立的加班的風氣。

所以責任制在台灣的產業界來說,就像蟑螂一樣怎麼都打不死。而既然責任制這麼猖獗,為甚麼卻無孔不如,侵蝕著台灣的勞動環境,原因是因為天殺的勞委會名存實亡,為了怕得罪資方,所以死撐著不敢動手捉人,所以我說改名叫資委會算了!!

如果責任制真的是一個提升生產力的好制度,台灣就不會面臨現在這樣的窘境,當然經濟不景氣或生產力降低不是只有責任制的問題,但它絕對是惡化台灣勞動能力及結構最大的惡果。

不知道何年何月,可以盼到責任制在台灣銷聲匿跡。

 

延伸閱讀:﹝365-53﹞我是個工作狂嗎?

加班費是什麼?能吃嗎?

我工作到現在沒領過什麼鬼加班費~~~責任制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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