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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小時候也不愛運動。
高中之前很胖,也常常是全班最胖的,所以最討厭體育課,看大家跑得很快、跳得很高,我就覺得很忌妒。
上了高中之後,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對勁,便開始大量的運動,早上先去慢跑,晚上坐伏地挺身及仰臥起坐,短短一年,體重變少了20公斤。
到了大學參加桌球隊,整整四年每周至少會給自己三天的時間練球,到了大四更狠,連續上四堂體育課,先上網球再接著上桌球,像瘋了一樣狂運動,好像一天不運動就會死掉一樣。
雖然並沒有瘦很多,但至少身體很健康。
我要說的是,誰不知道運動很好?
自從我離開校園,一直很想維持以前慢跑的習慣。
很慶幸的,一直都有一段時間可以恢復慢跑的習慣,那一段時間,都"剛好"是我辭掉工作的時間。
在我有工作的時候,即便我真的覺得應該要運動,我也沒有力氣運動。
在市調公司,往往下班到家都八九點了,洗個澡也快十點,早上八九點出門,我要什麼時候去慢跑?
假日的時候,幾乎都在補眠,只有偶爾會想到去爬個山、或去公園跑個兩圈,僅此而已,要怎麼維持所謂"333"的運動習慣?
可悲的是,我有足夠時間運動,竟然都是在我沒有工作的時候。
我不敢說我是代表,但這真的就是現在台灣的寫照。
不運動,就是懶嗎?
現在的台灣勞工,如果真的懶,為什麼要窮忙這麼久?
台灣的政務官,如果真的勤勞,為什麼經濟會這麼差?
為甚麼我們馬宗痛會在這麼糟的狀況之下,講出這樣的風涼話?
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很慶幸現在又沒時間運動了,還好我還有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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