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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熱血與認真,造就了現在的我,但回想起來,卻覺得現在已經缺乏了過去那樣的衝動。

不知道為什麼,回想起大四的時候,曾經經歷過的一場系內的政治活動。

我對系學會感冒幾乎是眾所皆知的事,並不是有甚麼偏見,而是覺得這種獨樂樂卻忽視真正大多數公眾利益的「政治團體」,實在不會有太大的好感。有一天,同學告訴我最近在系上蔓延的一項簽名活動。

「聽說有個大三的學弟在反系學會,還要請大家簽名連署。」

「喔?」我稍稍有點感興趣,「是為了甚麼事?」

「好像是為了繳系費的事。」乍聽之下,我很直覺的認為只是某個學弟不甘心多繳錢而沒享受到任何福利在反彈,所以我對這件事的興趣也消失了。

然而連署簽名搞的越來越大,曾經這張連署表也傳到我的手上,但在還沒瞭解事情的真正意義之前,我也不想幫這件事背書,所以我並沒有簽名。

對這個學弟不利的傳聞也似乎越來越多,整個事情發生已經一個月,據說這個學弟還打算控告系學會,連系主任都想出來緩頰,但系學會的態度相當強硬,幾乎鬧的不可收拾了。

後來我終於搞懂了,系費的問題要追溯到新生註冊報到的時候,學長姊會引導我們報到程序,包括各處室必須要辦理的手續,等最後一關結束之後,會莫名其妙被引導到系學會,然後要你繳2100的金額,學長姐會很好心的告知你,一次繳四年,一勞永逸。

聽起來好像很合理,當初新生也不會想太多,還沈浸在大學的喜悅,根本昏了頭。

後來才知道,原來在學校的自治條例中,系費等課外活動費,需徵得學生同意後,自行決定是否繳納,而不是伴隨著學費一起繳交,所以系學會用柔性的非法手段在收取系費。

聽說更誇張的是,如果轉學出去,並不會退還剩餘的費用,而且如果沒繳系費,當年是會被公告姓名在系公佈欄。

就算沒繳稅,國稅局也沒權利公告誰沒繳稅,更何況是系費這種自願繳交的課外活動費。

瞭解到這裡,我開始支持這個學弟的正當性,而在某種程度上默默的支持,但也從未表態。

直到有一天,全系很特別的召開一次系務大會,而與會者是全系的學生,我開始覺得事情好像有點意思了。

跟著大家走進學校禮堂,我已經忘了當天主持會議的是誰,我只知道,先由一個擔任系會幹部的大二學妹上台講話:

「我不懂,為什麼我們那麼認真作,還有人要計較,如果不收錢,系上哪來經費辦活動..」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她居然在台上哭了。

這招爛梗,沒想到這些沒出社會的大學生已經學會了,用悲情攻勢來換取大多數人同情,而台下前面四排的人都鼓掌叫好,還要她加油,但這些人擺明了都是系學會的人,我看到那個眼淚,真的快吐了出來。

接著,就是這個發起連署活動的大三學弟上台,他高高瘦瘦的,帶著一副黑框眼鏡,看起來好像準備充分,但仍感受的到他的惶恐,他在講台前站定,深吸了一口氣,說出了第一句話:

「憲法賦於人民平等的權利...」他才剛吐出第一句話,原本上個噁心的學妹講話是鼓掌叫好的那群人,轉而用大力的噓聲來企圖削弱這個學弟的發言。我真的覺得,我為什麼要繳錢給這些行事像黑社會的團體?怪不得我一直無法對系學會有好感,我實在有點看不下去。

我已經不太記得學弟發言細節,但不外乎他強調爭取所有人權利的正當性,當他說完,給予他的掌聲奚奚落落的,但我很用力的拍著,想表達我對他做正確的事的支持。

我開始很慚愧,為什麼自己為公共權利作的那麼少?而為什麼有這樣的人會勇敢的站出來,且不畏懼輿論帶給他的壓力?

會後我找到他,很明白的告訴他我對他的支持,告訴他他並不孤單,甚至願意進我能作的協助他推動這件事。

後來,因為系費的效應,學校的自治會費也被質疑並隨著學費繳納的正當性,而開始拆成兩份帳單,讓學生自由選擇繳納;另一方面,透過這個事件我們第一次看到系務章程,原來系學會的經費運用必須由系上的監察委員會審核通過,但系上根本沒有監察委員會,所以系學會從成立以來,每筆款項都是非法運用的。

之後全系每個班必須推選出兩位監察委員來組成系監察委員會,也許是我太雞婆,我以高票當選班上第一任,也是最後一任監察委員(因為已經大四了),然後我對外喊話,強力爭取監察委員主席的位子,以在我最後的大學生涯中,強力且有效的監督系學會。不過詭異的事,系上的第一屆監察委員會,居然在學校表示不合規定的傳言中,消失了,我也沒執行過我的權利,更別說競選主席。不過曾經在大學時期,面對系上政治活動,充滿著這樣的熱血,感到相當懷念。

對照起現在的立場,我對於自己的過去感到無比的驕傲,卻覺得現在窩囊到不行,曾經有過的衝勁,不知道甚麼原因,也跟著這個監察委員會消失了。

誰說年少輕狂不是好事,至少我很懷念過去那樣的衝動及血氣方剛,那幾乎是我在那段時間的生存之道。

致 熱血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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