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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這個名詞聽起來諷刺極了。

通常過於正直的人,好像才會被叫做好人。在這個現實社會裡,太過理想的想當個好人,似乎跟食古不化劃上等號。

一直以來,我以成為「好人」自居,每件事用正面的態度去看,也不習慣不擇手段來做事,甚至只是個投機的旁門左道,在道德上我都不願意去作,這一路走來,我吃了不少虧。

也多虧自己這樣的意念,我有很多力挺我的朋友,雖然在立場上,他們不見得能一路支持我下去。

但出社會工作以來,我開始懷疑當一個好人的價值,有些時候,一昧的想要成為好人,卻只是個莫名的負擔。

以我的工作來說,產生了離職的念頭,就會思考到離職後整個公司的狀況,首當其衝就是同期的同事,只要我一走,勢必整個重責大任就會在他們身上。坦白說,因為這個原因,在道德上多多少少讓我覺得難以去割捨,站在一個好人的角度來看,實在不應該如此不負責任般的落荒而逃。

但如果我就這樣義無反顧的擔下來,直到每個同事都能陸續的順利出走,那我就算完成任務嗎?

這公司並不會改變甚麼,走了舊人會來新人,當我眼睜睜的看著新人取代著舊人,這些新人對我來說又是另一個負擔;另一方面,如果我繼續承擔這些責任,同事們也不見得積極的想要出走,也許就這樣一天拖過一天,直到我的肩膀垮掉,我還一直掛念著要繼續為大家撐下去。

與其這樣,那還不如選擇當個壞人,就這樣在公司最混亂的時刻一走了之,也許我像個不負責任的混蛋,但至少能夠影響同事們在這樣的壓力下出走。至於公司會不會改變我不知道,但也許能讓公司警覺到所謂的人事震撼,或多或少會有些改善。但如果沒改善,那我想這樣的公司也不需要留戀了。

所以,我以為我是個好人,我卻必須要選擇成為一個混蛋,才能為大家著想。

另外,在感情上,似乎我也犯了當好人的毛病。

某個日劇的台詞說:「一定要相信自己的心意會被人看見,不,甚至要有不被人看見心意也要堅持作下去的決心。」

一直以來,這句話的意義幾乎像是我的座右銘班,成為我的價值觀。所以當我在面對感情的時候,我總會毫不保留的付出,就是相信總有一天會被看見,但最後的結果,卻成為對方的壓力來源。

我並不想給任何人壓力,說不定壓力是他們自己給的,因為他們不會愛上我,所以無法承受這樣的對待,從感謝變成了愧疚,從愧疚變成了厭煩,直到他們大喊著:

「你這樣我壓力很大!!」

也許只是一樁美意,卻變成了對方厭惡我的每一個點。

所以我開始懷疑,好人到底只是個形式,卻不是一直存在的實體。

也許物極必反,這世界還是需要平衡,所以無法接受絕對的善與惡。

一直與好人自居的我,慢慢的開始覺得應該走在灰色地帶。也許我們都只是平凡人,本來就不應該站在善或惡的端點。

工作與感情的衝擊,讓我一直思考自己的定位,其實到現在,我一直不知道怎麼作是對的。

所以我應該選擇,作一個問心無愧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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