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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兩則電視新聞,總覺得有些怪怪的。

一則是高雄有個阿伯早上簽腳踏車穿越馬路,結果被急駛而過的機車騎士撞倒,路過的民眾全部都停下腳步,有的打電話叫救護車、有的幫忙指揮交通、還有小學生趕緊跑去雜貨店買一包衛生紙讓阿伯止血,令人感覺到社會的溫暖,而送醫後的阿伯也因及時就醫而平安出院,阿伯的兒女希望透過監視器找到這些在阿伯受傷時伸出援手的好心人。

另一則是台東有個小學六年級的女生,被一台貨車追撞造成癱瘓,而貨車的司機"竟然"是一個才16歲的國三女生,意外發生後,肇事者的家屬只說沒錢賠,便沒有下文了。

第一則新聞重點放在許多幫忙老阿伯的好心人士們,這樣的觀點當然是好事,但這起意外的發生,其實是這個老阿伯從巷子口自顧自的牽著腳踏車就要穿越馬路,而沿著馬路行駛的機車騎士因為閃避不及,先滑倒之後鏟到老阿伯,才導致這起意外發生。新聞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這名"倒楣"的騎士,也沒有提到這個老阿伯其實已經違反交通規則了,卻一副好像這個老阿伯倒楣被撞傷,莫名其妙轉移了報導的重心,卻沒有提及應該提及的真相。

第二則新聞把重點放在這個意外癱瘓的小六女生,她的父親靠打零工每天賺200元,現在必須辭掉工作來照顧女兒,而肇事家屬不願賠償,導致這個家庭的經濟面臨困難。然而一個會讓16歲女生開貨車上路的家庭,難道不也是辛苦人家,而這個少女為了協助維持家計才冒著沒有駕照的危險開小貨車上路?新聞的報導方式讓人覺得好像這個肇事者的家庭不負責任,如果一個家庭需要靠16歲的女生送貨,這個家庭的生活會好到哪去?難道她也不是真的付不起醫藥費嗎?

事情發生之後,我們的媒體已經習慣了幫觀眾下註解,似乎失去了客觀的報導,反而是主觀的"告訴"觀眾這個新聞應該是怎麼解讀的。

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媒體是所謂的"第四權",透過無形的力量可以宣達理念,也可以形成輿論,甚至製造民粹,透過思想的傳達讓民眾趨向被預期的想法。例如現任總統過去一直都是媒體寵兒,過度的渲染這個總統的"溫良恭儉讓",導致這樣的形象一直在台灣民眾心中深信不疑,即便是現在已經露出馬腳,許多人還是認為一切都是總統"人太好"、"太軟弱"使然,而另一邊的在野黨,就因為阿扁總統涉嫌貪汙身陷囹圄,就得永遠被冠上"貪腐"的標籤。

長久以來,我們一直相信媒體,所以把自己的思考判斷能力都鈍化了,任何事情幾乎一面倒的被媒體推著走,最顯著的例子就是楊淑君在廣州亞運的失格案,一開始同仇敵愾,接著又被媒體控制炒作,輿論朝向楊淑君只不過是在作秀而已;又旺中案輿論原本向著反旺中者,卻又被媒體炒作應該又反反旺中。一切真真假假,觀眾還來不及知道真相,便被媒體耍得團團轉。

當然,新聞媒體背後的老闆會影響整個新聞的價值及立場,唯一不變的只能是自己的立場,透過更客觀、更堅定的想法,對任何報導多思考一下,至少我們都有拒絕被媒體操弄的權利,我們應該捍衛自己真正的知的權利,拒絕媒體的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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