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可能某些人會有跟我一樣的心態,如果對一家企業或企業主觀感不好,就不會去消費他的產品。

這意思就是說,經由我對於該企業或該企業主的觀感,影響我對於其企業產品價值的判斷。

聽起來其實還蠻正常,假使一家企業或企業主不是甚麼好人,或者是他的某種理念有違企業該有的社會責任,的確影響消費者對該企業的形象,導致於對於該企業的產品價值產生疑慮或不信任,甚至是一種報復性的對待,所以不買他們家的商品。

不過就現實論,也要取決於該產品的替代性。

好比大陸製的商品我們都不愛,因為品質不佳,或者是過度壓榨勞工換來大量生產的商品,但如果全台灣的日用品(甚至是全世界)都被大陸製的商品佔據了,加上大量生產壓低利潤以換取市場低價格,恐怕在消費模式上,除非真的有足夠的能力去購買其他國家製產品,漸漸地,我們對於這些製造商不是眼不見為淨,就是合理化自己的消費模式。

然而某些商品的替代性並沒有這麼低,簡單來說,就是我不買他家的東西,我還是有其他的選擇。

好比說,自稱是中國品牌的某台灣手機製造商,話說我的第一支智慧型手機也是用他們家的,在創造1300點的股市行情後,一句"中國品牌"粉碎了台灣人對於該公司的期望,加上其產品策略走向失當,一度還需要向台灣消費者喊話,拯救這家公司的市值。

我要問的是:憑甚麼?

這句憑甚麼,其實不單單針對我個人對於這家公司的觀感,還有他的產品價值。

老實說,有這麼多更優秀的產品可以選擇,你家的商品已經失去競爭力了,居然還有臉敢說出這種違背消費者觀感的話,真是笨到極點。

然而,卻仍有某些企業,在我心中觀感不佳,卻讓我肯定他的商品價值。

某家連鎖餐飲集團的老闆,曾經在媒體發表過期對於台灣青年競爭力的某些言論,讓我有些反感。但不可否認,他旗下的餐飲集團系統化的管理,在產品及服務上,創造出我個人相當讚賞的價值,即便我仍不太喜歡這麼企業主,但我覺得他的產品是無可取代的。

在消費的時候,難免會出現這樣的矛盾。

在歐美,好像往往都會屏除這樣的心態。

還記得電影"華爾街:金錢萬歲"電影中,男主角原先待的證券公司被競爭對手併購,導致他所尊敬的老闆自殺,為了報復他運用自己的關係把競爭對手搞得一蹋糊塗。競爭對手的老闆約了男主角出來,告訴他你把我公司害得很慘,所以我要聘請你,因為我很欣賞你的能力。

這一幕讓我印象很深刻,在台灣,或者是在東方社會,似乎很難有這樣的度量可以去接受一個人的價值,即便他曾經把自己害得很慘。

這似乎是一種唯物論的心態,但也不可否認,在這樣高度競爭化的社會,放下原有的成見,善用他人的價值,會遠比用情感來判斷要來得有效率。

觀感及價值,在唯心論中產生矛盾,只不過在商言商,或許如果要在資本主義社會走出一片天,勢必要學會放下對於觀感的成見,而去欣賞該有的價值。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tswil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