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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個有名的券商董事之子,爆發涉嫌性侵案件,當然這是個刑事案件,而最早公布這個消息的,是從一家知名的雜誌開始。

當然,如果是一般的社會案件,會上新聞也是正常的,如果只是一般人做了同樣的事,搞不好只是一天新聞當中某個橋段而已,然而這件事情從發現到現在少說也一個多禮拜,幾乎每天一爆,甚至傳言這名券商董事之子涉嫌逃亡、隱匿,而他的現任女友(還是前女友?還是甚麼鬼的友)涉嫌包庇,也被檢方拘提到案,這名藏匿券商之子的女性的姐姐,也因為藏匿這個女子,同樣涉嫌藏匿罪犯,反正就好像連續劇一樣,涉案的人其實就那幾個,但新聞卻越吵越大,還蓋過了林益世貪瀆案的的後續追查,而就整個影響價值來看,明明林益世案子對於社會公義來說要來的比這起性侵案還重要,不過這幾天幾乎看不到林益世的名子,倒是著券商董事之子的"豐功偉業"不斷的被炒作起來,一時之間,根本也忘了到底這整件案件的重點在哪。

從這新聞一公佈,最令人關注的,其實就是這個券商董事之子(可不可以改叫他富二代阿,代名詞要打六個字好累)所牽涉到的女性,不乏名媛、藝人及小模,當雜誌出現甚麼W女H女之後,這下新聞就好玩了,沒有人在關心這個這個傢伙是個渾蛋,大家想知道的是這些裸照或性愛影片的女主角到底是誰。

或許吧,偷窺的欲望是人性,對於越摸不著邊、越描越黑或越曖昧的事,大家越感興趣,直到這名W女似乎浮上檯面,這整件事才令人警覺到根本已經失控了。

不管這個富二代多花心,也不管跟他再一起或一夜情過的女性跟他到底是不是真愛,但不管是裸照,還是性愛影片,這都是相當私密的檔案。富二代令人髮指的地方並不是他跟誰交往,而是他涉嫌下藥性侵,但基本上他並沒有把影片或照片公佈外流,如同陳冠希案一樣,在這部分他們其實都是受害者,在道德上、感情上是不是有瑕疵那是個人操守的問題,輪不到我們外人判斷,但不該外流的照片或影片外流了,這就關大家的事了。

即便是鏡頭前光鮮亮麗、氣質非凡,每個女人都有權利擁有性自主,他想爭取他的性生活或感情生活,的確是他的自由,而且男未婚女未嫁,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作的事情自己就負責任。但在台灣的媒體下,當初如果他們是真愛,那過去的不顧一切,竟變成是現在的視聽人眼中的不堪入目,對於當事人來說情何以堪。

其實我很同情W女,我認為他沒有做錯甚麼事,即便他不管是甚麼原因跟這個富二代交往,他也都沒有犯錯,但現在卻被媒體犀利的字句形容,或者大肆揣測他們交往的過程及原因,這跟我們閱聽人有甚麼關係?

媒體總喜歡說,觀眾有知的權利,但當媒體的存在只是為了再滿足閱聽者偷窺或探人隱私的欲望時,這不叫知的權利,是叫做侵犯人身自由。

請問富二代跟模特兒的交往甚麼時候影響到公序良俗?甚麼時候會影響公共利益?林益世案的涉案範圍才會影響社會公益,但為甚麼媒體不追了?狂追富二代的案子?

再者,他們交往時做過多少親密過甚的事,是我們該知道的嗎?你跟你女朋友喜歡玩SM,你會希望朋友都知道嗎?你會希望被放上社會新聞或影劇新聞嗎?你又會說他們是藝人,是公眾人物,本來就要被檢驗。兩個人的感情是要檢驗甚麼?那他們做愛的過程要不要用現場直播的?關心這種無聊的事幹嘛?

我們只想知道,這個用下藥性侵的人渣到底是不是罪證確鑿、有沒有受到應受的法律責任,在新聞的處理上這樣就夠了,而不是不斷的去追到底他跟多少人交往,這關我們甚麼事?

觀眾的偷窺慾,也是被媒體養壞的,如果台灣的媒體不做這樣的新聞,沒有人會對於這樣的新聞的隱私作太多的聯想,但媒體力量的可怕在於,他可以任意操控閱聽人的焦點,就好像某家媒體集團的併購案中,不斷的利用自己的頻道來製作新聞抹黑這些反對他們併購的專家學者們,甚至沒有任何家媒體在報導這件事,他們還是不斷的製造事件來造謠抹黑,如果這樣的媒體佔領了台灣六成的電視機中,台灣人是不是就等著被他洗腦,變成無知的白癡?

適可而止吧,有良知的媒體人,而對於具有文明知識的閱聽人們,也應該拒絕這件新聞的炒作。我們應該要拒絕去收看過度報導的媒題及新聞播放時段,以收視率表達我們對於新問過度侵害隱私權及人身自由的不滿。

我們有知的權利,但也有選擇不願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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