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另一篇有關職場的心得文,如果沒興趣的網友提醒您可以不用看內文了(汗)。

連寫了兩篇有關職場環境的文章,我想起兩年前初到行銷公司工作的一些事。

我記得面試的時候,主管說上班時間是早上9點到下午6點半(中午休息一個半鐘頭),然而我上班第一天,東拖西拖也拖到七點下班,其實看到其他同事都還正在忙,只不過我還是新人,還在蜜月期,所以讓我「稍微」準時下班,家裡面的人大概想說怎麼下班時間超過還沒回家,在我下班前打了通電話關心,主管發現了,在我下班的時候提醒我說:

「這邊的工作可能都會沒那麼準時,要讓你的家人有心理準備。」我點頭。

然後,上班第二天,九點下班;第三天,10點半下班,隨後的每一天,大概沒有超過十點都走不了。

幸運的是,主管對我很照顧,每隔兩天都會請我到辦公室跟我聊聊我的進度,並且跟我分享許多工作分配的心得及方式,那個時候其實多少有點自我中心,加上對於職場倫理並沒有那麼的在意,所以很多事情沒避免掉,也常常被挨一頓削,但那幾個月,我認為自己真的成長不少。

還記得主管常常跟我談的就是工作時間的問題,他覺得其實每個人都可以準時下班,每個人都可以休足假期(我們當初的制度是月休7天),他告訴我,現在拖那麼晚都是現在的同事把風氣帶壞,他不能理解為什麼都要忙到三更半夜才走,然後這些人再跟他抱怨工作時數太長,就主管的觀察,他覺得這些老同事做事沒效率、同樣的是重複兩三次在做,好比對工讀生的訓練,以SOP來說應該一次訓練完,但往往都要分批訓練個兩三次,加上東摸摸西摸摸,一下跟工讀生聊天,一下又聊MSN等等,他覺得員工不準時下班,不但拖延自己的休息時間,甚至也在消耗公司的經營成本,包括水電等等,所以他再三告誡,甚至教我一些方法,希望以我的「聰明才智」,能夠做到準時下班這件事。

我承認,我也是經不起人家戴高帽子的人XD,主管對我期望這麼高,那我就很認真規劃了整個專案的執行進度跟細節,檢討許多工作程序上的順序問題,並且懂得運用瑣碎的時間處理小事,然後,我果然比這些舊同事還能夠提早下班---他們大概十二點一點走,我可以九點半十點走---就大概提早這麼多吧=.=。

也就是說,其實還是每天加班。

不過我要說的並不是工作時數的問題,而是主管對於「加班」這件事的態度。

雖然我在行銷公司工作的後期有些不愉快,卻並不是因為工作時數過長的原因,因為主管給予我們的期望是運用有效的時間做好一件事,這件事情也一直成為我在行銷公司工作的首要目標,雖然從來沒有準時下班過,但是卻在主管的支持及協助下,尋找最有效率的工作方式,修正不必要的工作程序,慢慢的去提高工作效率。

如果主管自己本身認定,為了品質云云,所以希望員工把加班當作家常便飯,長久下來「加班」這件事會變成主管既定的認知及要求,加班如果沒有一個規範,比方說加班費或時數補休等補償方式,那主管就自然而然會很順理成章的要求員工都應該把事情加班作完,因為那是種「責任」。但問題是,老闆希望員工加班,是因為員工完成的專案都是公司或老闆的利潤,員工並沒有從長時間工作中得到甚麼,充起量員工只是為了一份薪水而滿足老闆罷了。就人性上而言,久而久之,員工如果習慣反正無論如何都要加班的想法,在很多作法上一定會惡性循環,比方說,反正都晚走,那我就晚來;或者是反正都晚走,下午工作比較有效率,所以早上慢慢摸;或著是說,反正早點做完還是要加班一直修,乾脆拖到最後一刻再交稿,送出去再說。長期下來,工作不再重視效率,可能只是員工、老闆、跟客戶在玩時間運用的心理戰而已。

我到現在還是很感謝在行銷公司的那位主管,即便在後面發生些事情,卻很感謝他對我的期望及賞識,也很感謝在職場上他教我的許多觀念,對於後來的工作上都很有幫助。

因此我還是覺得,工作時數的正常與否,取決於主管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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